保质期永久保证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如果任何由 卓芯 售出的电子元件自购买之日起出现质量问题,卓芯将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为客户更换新的电子元件或退还购买金额:
1. 本保证书仅适用于从 卓芯 购买电子元件的个人或实体(以下简称“买方”)。 本保证书所产生的任何或所有权利仅可适用于买方本人,不得转让。
2.卓芯 根据本保证书更换电子元件或退还购买金额的义务仅适用于买方,卓芯不对任何第三方承担本保证书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责任或义务。
3. 永久保证期自受保的电子元件发票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4. 为行使本保证书的权利,买方必须向 卓芯 提供本保证书范围之内的电子元件故障证明材料:
(a) 根据本保证书买方行使权力的书面通知;
(b) 买方所投诉出现故障的电子元件;
(c) 要退还电子元件的原始发票或发票清晰的副本;
(d) 一份详细的书面故障分析报告。
5. 应将所有与本保证书相关的书面通知按照受保电子元件发票中给出的地址寄送至 卓芯 ,该通知应直接呈交给品质总监。
6. 对于任何根据本保证书退还至 卓芯 的电子元件,富佳诚 必须选择并酌情决定是否:
(a) 以符合退还电子元件发票所描述内容的电子元件更换新的电子元件;或
(b) 按照电子元件发票所列价格退还购买金额。
公司对买方不承担任何其他本保证书所列的义务。
7. 本保证书不适用于任何(直接排除)由于买方的疏忽、误用(其中包括电子元件处理、储存、运输或安装相关的误用)或不按照生产商推荐的电子元件使用方法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故障。
8. 卓芯 有权借助独立的第三方检查和测试电子元件,以判定该电子元件是否出现故障及造成故障的原因。 独立第三方的结论对于根据本保证书判定各方的权利具有决定性。
9. 根据本保证书,如果已退还的电子元件发票上反映出买方未按时全额支付给 卓芯 ,买方将不享受此项权利。
10. 本保证书的有效、执行、结构和解释受佛罗里达州法律和美国联邦法规约束,与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相冲突的司法管辖区法律除外。
11. 法律禁止的地区,本保证书无效。
12. 卓芯 随时保留对本保证书和/或其条款和条件酌情修改、取消或终止的权利,任何取消或终止日期之后的电子元件都不适用或包含在本保证书之内,不考虑买方和 卓芯 之前的交易过程。
14. 根据本保证书规定,卓芯 对以下任何形式的损坏或损失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间接性的、惩罚性的或惩戒性的损坏,不管是否在法规、普通法或衡平法下产生的。 卓芯 也不对任何造成产品损害相关的损坏或损失承担责任,即不对退还的电子元件本身、产品使用带来的损失、数据损失、检修停工、购买替代产品、利益损失、利润损失或声誉损失承担任何责任。